工作札记丨无故开脱露马脚
时间:2022-09-2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朱正莲身为高良涧街道砚台村党支部书记,通过行贿违规骗取安置房,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陈奉义身为拆迁办公职人员,却收受他人贿赂,帮助开具假证明。二人内外勾结、损公肥私,影响恶劣……”8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召开案例分析会,我在会上分享交流了不久前办理的一起案件。
今年上半年,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安置房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安排我担任专项监督组组长。检查期间,我们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反映朱正莲于2010年骗取了高良涧镇(2014年10月撤镇设街道)胡庄村一套拆迁安置房。
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我们调取了当年胡庄村拆迁工作的全部资料,经过逐一核对,并未发现朱正莲有签字认领安置房的记录。随后我又找到朱正莲了解情况,其对骗取安置房一事予以否认。
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年代久远,既没有发现物证,当事人也不承认,核查工作一时遇到瓶颈。
“能不能向当时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的人员了解情况?”经分析研判,我们找到已经退休的原洪泽区拆迁办主任陈奉义。
“你认识朱正莲吗?”
“这个……我不熟悉、不了解。”陈奉义迟疑道。
我们不再追问,与陈奉义聊起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其在闲聊中不经意间提起:“拆迁安置时有很多遗留问题需要村里出证明来解决,我和当地村民也不熟悉,是绝对不会用假证明的。”
陈奉义突然的无故开脱顿时引起了我们的怀疑,他为什么会强调自己没有开假证明?
谈话结束后,我们立即将当年胡庄村拆迁相关证明材料中的人员名单整理出来,通过对人员名单展开社会关系调查,最终发现有一份证明材料中提到的“胡庄村村民赵某”正是朱正莲的儿子。
“这……这是怎么找到的?”当我将这份证明材料摆在陈奉义面前时,他的心理防线瞬间崩塌。随后,他一五一十交代了与朱正莲串通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安置房的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7日,陈奉义被立案审查调查。随后,朱正莲也被立案审查调查。
根据陈奉义、朱正莲的供述,2010年,陈奉义负责胡庄村冶金大道拆迁工作时,朱正莲多次请托其帮助获得安置房,并许诺事成之后必有重谢。为了掩人耳目,朱正莲要求陈奉义将该安置房落户到其子赵某名下,而赵某并非胡庄村人,为了让其符合拆迁安置房的户籍条件,陈奉义在开出“村民赵某系胡庄村有宅无房户”的假证明后,又找到时任胡庄村党总支书记蒯守堂为这份假证明加盖村委会公章。
凭着假证明,赵某顺利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以低价购得一套胡庄村安置房。陈奉义也收到了朱正莲所送的6000余元“感谢费”。今年1月,朱正莲得知区纪委监委正对全区拆迁安置房开展检查,急忙联系陈奉义串供、统一口径。
然而,在铁的证据面前,所谓的“攻守同盟”不过是自欺欺人。2022年4月,朱正莲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非法谋取的安置房被收缴。陈奉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降低退休待遇。蒯守堂也因擅自加盖公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拆迁安置房本应是惠民、利民工程,然而,本案中的三名干部却被利益和人情支配,忘却职责使命,滥权妄为。微腐败表面虽“微”,却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亵渎了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要坚决遏制微腐败,精准发力,露头即打,通过强有力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纪委监委李广青)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2/09/21/030134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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