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能手”的坠落
时间:2020-09-0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提笔写这份悔过书的时候,自己已经是一名因受贿、贪污而被组织处理中的罪犯了。一直以来没有想过犯人的烙印会刻在自己的身上,但是现在事实却摆在眼前……”竺成在接受审查期间抱头痛哭。
因犯贪污罪、受贿罪,37岁的他从“拆迁一线岗位能手”变成了阶下囚,为什么会有今天的结局,背后原因令人唏嘘。
“盛情难却”打开贪欲大门
2004年,大学刚毕业的竺成通过考试进入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社工队伍。凭着出色的工作能力,他由一名普通社工干到了社区主任,并被借调到街道拆迁办工作,担负起拆房施工的现场管理和对接工作,也有了很多跟工程老板接触的机会。
“竺科长,这条烟是我们老板的一点心意,请您务必要收下!”“竺科长,这筐杨梅是我们老家的特产,带给你家孩子吃……”与老板们熟悉起来后,给竺成送礼的多了起来。
“一开始我还是回绝的,但是他们总会继续找机会送,于是次数一多,就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盛情难却。”贪欲的大门就此打开,至2019年4月案发,竺成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共计17408元。
“心态失衡”堕入围猎陷阱
“跟老板们交往接触多了,听着他们‘竺科长’‘竺科长’地奉承,自己就有点飘飘然了。可一想到自己只是一名合同工,干着比别人多的工作,拿到的只有别人的一半收入,心态渐渐失衡了。”
看着老板们开着豪车、出手阔绰,深藏在竺成内心深处的不平衡和巨大的心理落差,一股脑地在心中涌了出来。从开始的半推半就,到甘于被“围猎”;从几百一千的红包,到动辄上万的“好处费”,在为自己收受礼品礼金找到了“合理性”后,竺成收礼收钱的胆子越来越大,渐渐走上了受贿犯罪的不归路,他的办公室俨然成了收受贿赂的“现场”:项目施工老板鲍某为感谢他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给予的关照,“送”上15000元;为感谢他的照顾,管理服务对象杨某“赠予”他15000元。
2014年至2019年,利用职务之便,竺成在项目承接、拆迁区块后续管理项目的招投标等方面给予多名管理服务对象关照,并收受钱物共计价值57500元。
“欲壑难填”终成阶下之囚
2017年下半年,孔浦危旧房二号区块随着拆迁项目的结束,物业管理合同也同时终止。出于地块安全管理考虑,竺成让原拆迁项目管理的物业公司继续巡查、管理地块约4个月,由此产生的2万元管理费无法正常支出。物业公司老板王某某支招,让竺成以虚构二号区块内海峰公司水泵房废弃水池填满项目的方式,套取公款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
利欲熏心的竺成不满足于区区2万元管理费,他先是指使相熟的造价公司为这个项目打出了7万元的预算,再通过虚拟招投标的流程套出了7万元公款。见没有被领导、同事发现,欲壑难填的他又以同样的方式虚构了四号区块大庆北路102号(都市水岸)两侧部分违章拆除及沿路围墙施工工程项目,两个拆迁项目套取公款共计15万余元,除了部分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支付套用成本,其余12万余元全进了竺成自己的腰包。
“因为两个项目的具体施工确实存在,而自己又是经办人,最后在侥幸心理和自己利欲熏心的贪欲驱使下,见钱眼红,将钱占为己有,不仅触碰了党纪底线,而且触犯了法律红线,面临党纪国法的惩处。”谈到这一段竺成万分悔恨。
2019年4月,中共宁波市江北区纪委区监委对宁波市江北区孔浦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竺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7月,竺成受到开除党籍、解除聘用处分,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竺成案发生后,江北区纪委区监委扎实做好“一案五必须”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孔浦街道深刻开展对照检视,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分级分类实施警示教育,并针对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对症下药”,补齐制度短板,起到“查处一人,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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