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地域特色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全覆盖
时间:2023-01-01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要努力实现“1 5>6=实”的效果。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立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地域特色,着力打造以共建、共护、共育、共治为内涵的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全面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线。
创新共建模式,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一是建立全国首个“少年文保所”,丰富学生法治实践。公元1049年,范仲淹捐祖宅用以办学,现今苏州市景范中学校址便为范仲淹祖宅所在地。姑苏区检察院与该学校、苏州市文保所共建全国首个“少年文保所”,以“公益守护”赋予范仲淹“先忧后乐”精神新内涵,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实景模拟、苏州古城墙保护现状调查、大运河沿线古驿站失管失修问题法律分析等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产和投身公益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二是与学校共建全市首个“校内法治教育基地”,融普法基地参观、法治课程宣讲、模拟法庭等活动于一体,打通校园普法“最后一厘米”。姑苏区检察院利用网站、微信及市区两级教育在线平台,实现法治教育基地“云参观”、法治课程“云直播”、模拟法庭“云预约”,让更多学生能参与体验;编撰“法义与归”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与多所学校联合开设“自我保护”“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系列法治课程,受到学生、家长和老师的欢迎。三是建立“七li护未”志愿团队,形成校园保护合力。姑苏区检察院以山塘历史文化街区七只蹲守的石狸为原型,设计“七li护未”形象,由各法治副校长牵头成立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保护于一体的“七li护未”志愿团队,共同构筑守护在校生的“同心圆”。
创建共护机制,着力构筑“防性侵”屏障。一是加大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推进“化学”融合。姑苏区检察院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完善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多查”办案机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同时,强化能动履职,同步开展监护情况调查、民事权益受损调查、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等,从家庭、社会、网络等方面综合研判致案因素,采用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情况通报、联合督导等方式,积极推动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二是建立入职查询机制,筑牢防范屏障。姑苏区检察院联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在全市率先建立涉未成年人行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及从业禁止制度,查询对象涵盖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工勤人员,后来拓展到兼职教师、志愿者等其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人员,进一步筑牢安全防护屏障。姑苏区检察院先后共审查相关人员2万余人,对排查出的有犯罪记录者,均予以协调清退或不录用。三是发起“姑苏护蕊”项目,推动自护教育。姑苏区检察院与“女童保护”基金会合作,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发起“姑苏护蕊”儿童防性侵专业宣讲项目。从教师、青年团干部、律师中招募志愿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以“一校一师一课”的形式,在学校开展儿童防性侵专业教育,增强学生自护意识。目前,该项目已覆盖全区全部小学和幼儿园,受教育学生达9万余人。
创设共育体系,做好督促监护“后半篇文章”。一是建立家庭教育评估等级标准,家庭教育指导“量身定制”。姑苏区检察院联合区妇联,依托家庭教育研究会建立家庭教育状况评估机制,通过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监护情况、涉案原因等进行充分调查,系统性评估家庭教育状况,找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受到侵害的家庭原因。姑苏区检察院将家庭教育情况分为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以及忽视型、溺爱型、专制型等不同类型,联合专业指导老师根据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制定个性化指导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二是融合家庭教育指导与心理关爱。在家庭教育状况调查评估中,姑苏区检察院同步开展心理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将心理关爱纳入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中,委托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未成年人和其家长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梳理家庭矛盾根源,引导家长转变教养理念,纠正不当教养方式,提升教育保护能力。三是研究类型化家庭教育问题,促家长课堂“多元浸润”。姑苏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合作,共同对多个涉案家庭教育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及时总结做法成效,依托案件办理对类型化家庭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此外,姑苏区检察院联合团苏州市委开设青少年“立体关护”云课堂,联合妇联制作“成长守护”家庭教育指导系列课程,围绕亲子沟通、家庭关系修复、家庭教育方法等重点进行讲解,帮助监护人增强教育和保护意识。
创造共治格局,扎实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顿。一是督促相关部门取缔无证幼儿园,保障幼儿入学安全。姑苏区检察院在办案同时,就辖区无证无照幼儿园现状、存在隐患等问题与教育部门及属地街道沟通,依法发出督促履职建议,促成两部门联合查封1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涉事幼儿园,查处3家无证幼儿园。同时,协助职能部门对涉及的幼儿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选择有资质的机构,确保幼儿顺利入园入托。二是对校园周边文具店开展调查,就多家商铺涉嫌销售“三无”玩具、文具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儿童用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区43所小学周边140家商铺进行集中检查,查处违法商铺10余家。在此基础上,姑苏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儿童食、药、用等领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有效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是结合老城区小巷河道多、新城区开发建设多的情况,对学校周边影响未成年人出行安全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经摸排,姑苏区检察院发现部分学校附近存在河道救生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十字路口缺少人行横道和交通信号灯、架空管线垂挂等问题,依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分别向河道管理、交警、住建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主动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学生出入学校“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212/t20221229_5971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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